如果有发明成果,可以进行专利申请,用以保护自己的成果,那么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个,关于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专利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个部门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代办处,目前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以及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退还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例如:用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或者通过电话提出专利申请是不能受理的,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例如:用铅笔绘制的附图和图片.模糊不清的照片是不能受理的。
3)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中任一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中任一项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项的不能受理。受理条件审查,只检查专利申请这几个部分是否齐全,对每个部分内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审查。所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定要仔细核对。
4)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不能受理。
5)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不能受理。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按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不能受理。
7)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居民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专利申请的;港澳台地区法人作为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