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东政道慧权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官网!
首页 > 专利服务 > 专利其他服务

专利权利恢复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不可抗拒的事由)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请求恢复权利。
价格

¥0

服务承诺:7*24小时服务、实时响应需求、实时进度反馈、所有申请当天上报
立即咨询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不可抗拒的事由)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请求恢复权利。

导致专利权的终止的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政道企业专利权恢复服务流程

1.专属顾问咨询: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恢复方案

2.申请文件准备:我方准备请求文件,知道客户准备相关文件

3.上报文件: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4.过程根据:案件受理跟进,审查过程跟进

5.通知客户:告知客户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通知

委托政道企业恢复专利权需提供的资料

1.专利局相关权利视放或终止通知书

2.延误原因证明材料

3.委托书等

专利权恢复程序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求请求人既具有丰富的专利法律知识又有很强的技术水平。因此,绝大多数专利权恢复请求都是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之专利代理人代理提交的。